上海奉贤:承诺“取保候审”收取风险代理费用?法院判决:合同无效

上海奉贤:承诺“取保候审”收取风险代理费用?法院判决:合同无效

仝超潇 2024-11-09 百科资讯 229 次浏览 0个评论
,该律所指派韩律师担任原告妻子案件的辩护人,委托期限为侦查、起诉、一审阶段,委托费用为20000元。随后,王某向该律所支付了委托费20000元。随后,上海某咨询公司(韩律师时任法定代表人)与王某签订《法律咨询合同》,约定为王某提供法律咨询、办理其妻取保候审事宜,费用50000元;若办不出取保候审,费用退还。王某向韩律师支付了服务费50000元。后王某妻子由公安部门取保候审,并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。

上海奉贤:承诺“取保候审”收取风险代理费用?法院判决:合同无效

审理情况: 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,咨询公司不具备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资格。在我国,为规范刑事案件代理和收费,维护刑事诉讼司法秩序,明文禁止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。《法律咨询合同》中关于“如无法办理取保候审,费用退还”之内容,属风险代理,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禁止性规定。因此,合同被判无效,咨询公司退还王某服务费50000元。

法官说法: 本案中,原告王某除与律所签订《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》以外,还特别就办理取保候审事宜与作为普通商业公司的咨询公司签订《法律咨询合同》,该合同内容已被《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》所包含,且合同目的不依托律师身份无法实现。若认定该合同有效,将不利于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的业务行为,扰乱司法秩序,有损社会公共利益,因此,应被认定为无效。

上海奉贤:承诺“取保候审”收取风险代理费用?法院判决:合同无效

法官提醒: 当事人订立、履行合同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律师朋友们也要注意,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,应秉持诚信、专业、高效的原则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,切莫因小失大,损害自身执业形象。

上海奉贤:承诺“取保候审”收取风险代理费用?法院判决:合同无效

来源:浦江天平微信公众号

作者:陈蓓

编辑:任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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